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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检护民生】青春迷途与救赎

陕西检察
2024-11-15

2023年,17岁的巩某在懵懂与冲动中,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。4月中旬,巩某组织同样未成年的王某和马某,凭借收购来的手机卡、新买的对录线以及智能手机等物品,组装起了“GOIP”设备。他们或许并不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带来怎样严重的后果,只是在一时的利益诱惑下,为境外人员拨打诈骗电话提供转接服务。


然而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2023年7月4日,彬州市公安局在核查“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”推送的“断卡行动”线索时发现了他们的犯罪行为并立案侦查。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,让巩某、王某和马某陷入了深深的恐惧和懊悔之中。


随着警方侦查的深入,压力也越来越大。终于,在同年8月到9月期间,三人相继到公安机关投案。经审查,他们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。这三个少年站在警局里,满脸的惶恐与不安,他们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多么严重。


幸运的是,他们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、如实供述、积极退赃,具有悔罪表现。彬州市人民检察院经过慎重考虑,决定对三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,考验期六个月。检察官深知,这些孩子虽然犯了错,但他们的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不能因为一次错误就毁掉他们的未来。


为了更好地帮助这三个少年回归正途,彬州市检察院与其所在学校及社区矫正中心达成监督考察协议,共同对其进行考察帮教。在检察官的关心和引导下,巩某、王某和马某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,积极学习法律知识,参加公益活动,深刻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担当,也重新找回了人生的方向。


来源:西部法制报

来源:彬州市人民检察院

作者:郭朝霞  李晓静  郭丹

编辑:张博  校对:王瑾  审核:祝长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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